1、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提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评估分析报告。
2、对各分公司、项目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进行审计监督,对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其它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物资采购、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工程总分包等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3、依照有关程序,负责受理对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行为的举报。
4、搜集有关公司经营运作方面的信息,在董事会的指派下,负责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联络、组织、协调,并参与具体检查工作。
5、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业、廉洁自律工作。
6、负责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与评价。
7、负责信访举报和申诉工作,以及对各层级管理人员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工作。
8、完成董事会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